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赴浙江考察组
2006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由我院院长刘聪博同志为组长的考察学习小组,赴浙江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学习了三所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招生就业、内部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了浙江省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工作中的一些做法,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所学院的基本情况: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政府主办,市教育局主管,是浙江省较早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学院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12余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000余人。设机电工程、管理工程、信息电子、化学工程、艺术5个系,基础、体育、中专3个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服装设计、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等34个专业,涵盖了理工、经贸、人文、艺术等多个学科。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以高、中级职称为主的专任教师300余人;拥有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3188万元;图书馆总藏书量达39.5万册;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79个。学院有效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2005年毕业生拥有“双证”的平均比例达到了83.4%,初次就业率达96.3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地方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名。学院下设6个二级学院、1个教育集团,开设35个涵盖机电、模具、IT、生化、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学院积极探索“学工交替”、“项目化教学”、“订单式培养”、“E & T合作办学”等育人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实用型人才,历届毕业生的实际就业率达99%,企业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学院目前是中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首家高职高专实验基地、教育部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浙江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现代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国家维修电工职业技能鉴定所等。2005年,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教大会上受到了表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68人,正教授8人,副高职称101人,“双师型”教师112人。设有工商管理、财会、机械工程、计算机、电气电子工程、建筑工程、人文、轻工等八个系,共32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多人,成人研究生、本专科学员6000多人。 学院新校园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拥有教学设备总值达4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90多万册。拥有20000多平方米的实训大楼,建有国家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省级示范性实践基地、鞋机与制鞋工艺实训中心、温州市高低压电气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等110多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学院与正泰、德力西、奥康等106家知名企业挂牌建立了198个校外实习基地;与温州鞋革工业协会联合创办“中国鞋都技术学院”,与温州服装商会合作创办“温州服装学院”,与温州轻工行业协会合作创办 “温州轻工学院”。先后开设了“奥康班”、“正泰班” 、“德力西班”等,积极拓展办学路子,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连续三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95%以上。学院还积极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建有全国唯一经欧盟组织认定的“中国商务模拟中心”。
二、浙江省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些做法
近年来,浙江省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作为科教兴省、实现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以成人高校改制、改革、改组和部分条件较好的中专学校升格为途径,采取政府投入、老校区土地置换、社会企业参与以及银行贷款等措施,加大对高职院校经费和资金上的投入,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倾斜,促使高职教育规模迅速扩张。截止2006年底,,全省有45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占浙江省高等院校总数的59.5%,在校生已超过22万多人。
一是省委、省政府政策上的支持。浙江省委、省政府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运用“新机制、新模式”,在建校、专业设置、招生、收费、助学贷款、新校园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和倾斜。省政府、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
《浙江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浙江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高起点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使全省的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跨越式发展。
二是实施“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以市、县政府为主,在全省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行动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为保证“六项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2006—2007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0.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共投入4.2亿元,每年安排2.1亿元,比原有职教资金增加1.9亿元。
三是加大地、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浙江省在发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重视发挥地、市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2006年,宁波市新增财政职教专项资金1600万元、统筹城市教育费附加15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加上2005年增加的职教专项经费,该市专门用于职教的财政性经费每年达到8100万元。同时,从2007年起,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按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安排,生均经费标准将达到每年5100元的水平。温州市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7万人,其中2006年培训1万人,2007—2010年每年培训1.5万人。为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2006年温州市财政已安排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1100万元,2007—2010年还将每年安排1350万元,专项用于学生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的补贴、培训基地办学经费补贴和奖励以及培训课程教材开发等。
四是建立职业教育助学奖学制度。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扶困资助范围从“低保”家庭子女等五类学生,扩展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严格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奖学金;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学生免交学费。
五是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近年来,浙江省、市、县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市、县两级分别从教育费附加地方可用部分中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省级教育费附加收入的安排使用重点向高等职业教育倾斜。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别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经常性事业经费生均拨付标准,并确保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高于普通高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出资办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职业学校的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办学。
六是严格劳动准入制度,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省上出台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各行业职业领域具有绝技绝招、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在行业和企业的关键岗位推行“首席工人”制度;建立全省范围内“首席技师”的评选制度;重视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七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省里建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厅局参加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省教育厅负责牵头职业院校教育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省农办负责牵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牵头企业职工培训、农民工培训、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省经贸委负责牵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加强相互配合,统筹管理职业教育。
八是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各级政府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了省级职业教育定期巡视检查制度,重点对各地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经费投入、办学质量以及专业结构调整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职业教育依法健康发展。
三、对我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几点建议
1、制定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建议省委、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使高职学生享有与其他大学学生同样的待遇。对边远地区、不发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而乐于接受高职教育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采取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支持这一部分学生接受高职教育,完成高职学业。同时,省上应切实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专门制定一个《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纲要》,或者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出台《陕西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决定》,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大对高职院校经费的投入力度。省、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资金扶持。明确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省政府应设立专项基金,以专项补助和职教经费统筹等形式,逐步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省上可制定相关政策,给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发展的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使企业在增加创收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与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为高职院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打下基础。
3、加大对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力度。目前,我省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总体上比较薄弱,大部分高职院校实验实训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建设速度缓慢,仪器设备落后,教学现代化程度不高,难以达到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求。为此,建议省上加大对高等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工科类专业实训场所的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一些经济发展急需、与我省产业结构密切相关的紧缺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所需经费应当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对规划建设的实训基地要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同时要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
4、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自主权。进一步理顺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扩大高职院校办学的自主权。建议在省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入学学生及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学院自主发放;学制长短由学校自主确定,实行二、三年制并存,以二年制为主;由学校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设置专业,新增专业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办学条件合格并备案后,高职院校即可组织招生;课程开发与设置、教材选用、收费标准等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宏观指导与政策扶持,加强对各院校的质量监控和目标考核。
5、加快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的培养步伐。目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数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工程实践能力薄弱,许多高职院校的现任教师,绝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难以胜任高职教育对技能培训的要求,难以实现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的目标。因此,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是提高我省高职教育质量与效益的关键所在。建议省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鼓励和引导高职院校教师深入社会和企业一线锻炼提高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新任教师深入企业一线顶岗实践制度,在实践中锻炼提高专业实践能力;鼓励和引导高职院校从社会和企业中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师资队伍,并注意聘请社会企业一线人员来校兼职,不断优化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给予高职院校更多的用人自主权,打破学历、身份限制,开辟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进入职业院校的绿色通道,鼓励教师在企业和学校间有序流动,建立起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教师管理办法。
6、推行双证制度,严格劳动准入,营造高技能型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建立用人单位招工必须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制度,制定和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制定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每年开展1—2次全省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以及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的的认识,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和高技能型人才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